预防保健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制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传染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查看科室上报的传染病报卡,检查信息填写情况,保证信息完整、正确、逻辑关系正确,审核后进行网络直报;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医院简报内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7、规范计划免疫工作。
8、认证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9、预防保健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10、修订本院的预防保健科管理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11、根据《健康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12、认真落实传染病控制工作。
(一)对流行性传染病进行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传染病漏报率要控制在“0”。
(三)做好新生儿破伤风、麻疹、急性驰缓性麻痹病人主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严防迟报、漏报的病例。
(四)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做到明确诊断,及时上报,严防迟报、漏报的病例。
13、医生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将在七天内报上。
科室电话:0476—4300013
科室楼层:门诊楼六层(行政区)